根据深职院〔2020〕104号文件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规定(2020年7月修订)》,现将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,涵盖高职扩招类学生(仅含现代学徒制、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、专插本学生)。
二、奖项及评定标准
一等奖:单科绩点3.30以上,各科平均绩点3.30以上,德育绩点3.60以上,占学院学生人数1%;
二等奖:单科绩点2.50以上,各科平均绩点2.88以上,德育绩点3.30以上,占学院学生人数4%;
三等奖:单科绩点2.10以上,各科平均绩点2.50以上,德育绩点3.30以上,占学院学生人数10%。
三、时间安排
5月19日—22日 各学院录入德育分、学生干部信息
5月23日—6月5日 组织学生网上申报、评审、公示
6月6日—8日 学生处审核
6月9日—15日 网上公示一周并上报学校批准
四、评选办法
奖学金评定采用“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”进行操作,系统使用详见附件。
1.评选程序:二级学院录入学生德育分和学生干部名单—>学生网上申请—>二级学院审核、公示—>学生处审核—>网上公示—>报学校批准。
2.奖学金系统已完成对各学院奖学金名额的分配,辅导员(班主任)登录奖学金评定页面即可查看。各学院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后,请务必查看各级奖学金名额是否使用完毕,未使用完的奖学金名额将直接收回。原则上,各级奖学金名额只可在学院内部调整,不可跨学院调整,也不作任何增补。
3.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定。
4.高职扩招类学生无须进行网上申请。因该类学生就读情况特殊,由带班老师根据学生平均绩点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评选出获奖学生,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点击选择获奖学生。如带班老师发生变更,各学院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整。
5.各学院应向全体学生宣讲奖学金评选工作,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,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;通过评选,在同学中营造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。
联系人:黄校,联系电话:26019287.
附件:
1. 深职院〔2020〕104号:关于印发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规定》的通知
2. 学校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
学生处
2022年5月19日